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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2018年06月15日 11:07  点击:[]

 

中共寿光市委宣传部文件

                            寿宣发〔2018〕8号

                         中共寿光市委宣传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党工委,市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的管理,确保正确的政治导向,合法有序地开展各类形势政策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等活动,根据省委和潍坊市委宣传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是传播科学理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阵地,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把主题、内容和导向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确保我市意识形态安全健康、积极向上。

二、严格申报审批制度

    认真落实分级归口和属地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单位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包括制作报告、讲座等电视节目,首先要经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批准,然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举办全国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必须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年度拟举办活动的计划报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报上级宣传部门审批。国际性或有境外人员参加的有关活动,还要按照有关规定事先经相关外事部门审批后,再报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报上级宣传部门审批备案。

    举办省级和潍坊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由市委市政府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由市委宣传部报上级宣传部门审批备案;各镇街区、市直部门单位、各大中型企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均要报市委宣传部初审,由市委宣传部报上级宣传部门审批备案;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举办的,要经主管或挂靠部门单位同意报市委宣传部初审,由市委宣传部报上级宣传部门审批备案。

    举办全市性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由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需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市直部门单位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要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或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潍坊科技学院、市职教中心等大中专院校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要经教育局初审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各大中型企业作为主办或承办单位的,要经市经信局(或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举办的,要经主管或挂靠部门单位初审后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报批和备案的主要内容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方案、参加人员等。拟请潍坊市外、省外、境外参加的,要提供被邀请人的基本情况,报告或发言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等。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举办。对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举办的,或虽经报批但不按审批要求举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把审查和入口关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归口和属地管理范围内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要坚持端口前移,做好相应工作预案。主办单位必须对拟邀请的报告人做好背景核查,全面了解其思想倾向、报告的主要内容等,并事先征得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同意。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主题和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单位要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努力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向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如实反映情况,以便对报告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遵守宣传报道纪律

    对于经批准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新闻单位在宣传报道时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党组织的同意,并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报道。

 

 附件: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审批表

                                        中共寿光市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日


附件

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培训

审 批 表

填报单位:

活动内容

活动名称

 

活动层次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参加对象

 

参加人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活动类别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培训

活动方案

 

 

 

 

 

报告人

情况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

 

职    务

 

报告主题

 

报告内容(或基本观点)

 

 

 

 

初审意见

 

初审责任人签字: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责任人签字:         审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有多位报告人,请分别填写报告人情况。


 

 

 

 

 

 

 

 

 

 

 

  

 

 

 

 

 

 

 中共寿光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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