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教师教育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在校生实践课程(五五课程)考核阅卷及成绩上报工作要求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3-15

一、本次参与实践课程考核的学生为我校注册自学考试学生且已在网上报考2019年4月份对应课程。注册期两年以内考生必须参加实践课程考核,注册期超过两年不超过五年的自愿参加,注册期超过五年的不享受实践课程考核政策。

二、本次实践课程考核按照《潍坊科技学院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方案》(附件1)执行。考试试卷由教务处自考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和印发,具体考试工作和阅卷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每个考生每门课程应提交2种纸质材料。一是实践课程考核评价表,评价表各项内容均需用黑色中性笔手写,不得涂改,评价表右下方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二是考生的考试试卷,满分为50分,要求用红笔阅卷,要求认真评阅试卷,有明确的评阅记录、评定成绩,评卷人必须在试卷分数栏及总成绩栏下方签名,要求用黑笔签名。

四、如试卷有多页,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考核评价表在上,试卷在下,使用固体胶粘贴,统一左侧粘贴,要粘贴整齐(格式见附件3)。作为考生该课程的实践课程考核的完整纸质材料。

五、各学院将考生的纸质材料整理好后,上交教务处自考中心。教务处自考中心分课程、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排序并整理打捆。每门课程应附上相应的纸质版成绩花名册(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课程名称、实践课程考核成绩)上报潍坊招办。

六、上交试卷的同时,上交试卷成绩电子版和前两次测验的纸质试卷。

七、以上各项材料上交时间截止到3月2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请相关同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整理上交各项材料。

教师教育学院

2019年3月14日

 

版权所有:潍坊科技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邮箱:wfkjxyjsjyxy@wf.shandong.cn  
技术支持:山东潍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