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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总结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4-20

教师教育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总结

      我系深入学习了学生处“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贫困生认定(复查)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单体刚任组长,孙艳艳副院长任副组长,六名辅导员老师任成员,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认定(复查)依据,对我系贫困生认定进行了认定(复查)。以下是我系对本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我系贫困生认定(复查)过程始终本着公正、公平、公开、严明的原则,在系里公开进行。经过学生个人递交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家庭具体情况陈述,通过对其宿舍成员了解情况,班级同学了解情况等进行核实审查。此次认定(复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8日,在此次贫困生认定(复查)期间,我们对学生原上交材料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了全面检查,提交有效低保证明的有15位同学,提交有效残疾证明的有4位,提交有效贫困证明的有278位同学、提交其他有效证明的有22位同学,另外有14名学生在原有材料基础上又提出了新材料,有3名同学提出贫困生申请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在认真审核证明材料,了解家庭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最后一致决定原贫困生认定结果合理不做调整,另外王宗爱、于世琦两名同学因个人原因退学取消其贫困生资格,李秀慧、王琴琴、吴毅3名同学材料充分,情况属实列入贫困生中,其中吴毅、王琴琴为三档、李秀慧为二档。至此,我系2014-2015学年贫困生认定(复查)工作圆满结束。

    此次认定(复查)工作,我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确保凡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都是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不存在家庭经济困难不真实的情况或者贫困生生活铺张浪费等情况。认定程序严格,切实贯彻落实公开公正公平严明的原则,使家庭贫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评定和公平的对待,剔除了以往评定中存在的弊端,使院系贫困生评定和复查等工作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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